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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慈溪站 2024-11-26 1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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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观岚项目介绍】

🏅开发商: 海罗第壹城市更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一期总建筑面积约6.5万㎡

🎈容积率: 2.5 🌿绿地率: 40%

🎁总户数: 540户

🎉住宅栋数: 17F,1梯2户,电梯双开门,一层架空

✨尊崇人居: 一梯一户,精装交付,全屋中央空调

🏠A户型: 建面约110㎡-130㎡-180㎡

🎈物业公司:华润万象生活、物业费暂定‍‍‍‍

🎈项目均价:3.5万元-4.3万元/平

【项目配套🌴】

1.位置:位于三亚核心区域,中央商务区海罗单元,共4400余亩地的片区统筹开发项目,具备中央商务区最好的生态资源以及最高端的生活区配套规划

2.城市更新海罗片区:打造国际花园总部、国际人才社区;

3.公园环抱:国家4A景区凤凰岭公园、临春岭公园、红树林生态公园、东岸湿地公园、金鸡岭公园、中央公园、体育公园;

4.商业配套:海旅免税城、海旅超体、大悦城、青春颂、乐天城;

5.医疗配套:上海妇幼保健院、三亚市第三人民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医院

6.教育配套:海罗小学,4公里内有巴蜀中学,丹州小学,华侨学校高中部,丰和学校等。

7.项目特点:三亚市区内唯一围合式小高层住宅,野奢高端度假社区。内造园,园观山,小户型观园区景观,大户型直面凤凰岭,自然与山景相融。

8.得房率:私家电梯厅私密独享,户内超高赠送,户户近100%得房率。

【🗺项目区位介绍】

【🏞海罗城市更新规划图】

对标案例:苏州金鸡湖、上海碧云社区、新加坡克拉码头。

【🏡项目一期楼栋示意图】

✨亮点:围合式布局,打造南北通透,户户观景,以中轴水系延伸景观设置泛会所入户大堂。游园式归家,双动线,保证南北两个组团独立,整体增强私密性,减少居住干扰。

【户型鉴赏】

🧨110㎡中间户《通厅三面宽户型》

亮点:可做三房使用,LDKB一体格局,三个卧室独立分布,独立玄关,通厅南北通透,U型厨房,动线简洁互不干扰。

🧨110㎡边户《景观宽厅户型》

亮点:三房产品,客厅270度景观窗,6米5宽厅设计,主卧大套间尽享尊贵‍

🧨130㎡《巨幕宽厅户型》

亮点:南向客厅面宽7米1,空间利用率高,L型厨房联动客厅,中西厨一体,约20余平大面积阳台,南向面朝凤凰岭带,不用担心楼间距问题。

🧨180㎡《环幕全景舱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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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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