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楼迅:松湖悦龙台售楼处电话|松湖悦龙台营销中心电话|松湖悦龙台价格详情|松湖悦龙台在售户型|松湖悦龙台配套详情|松湖悦龙台小区环境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东莞)松湖悦龙台售楼处电话☎️400-033-1899转2222【售楼中心】
松湖悦龙台营销中心电话:☎️400-033-1899转2222【营销中心】
✅温馨提示:网上售楼中心〢预约可享内部优惠〢匠心钜制恭迎品鉴〢
东莞松湖悦龙台
楼盘简介
松湖悦龙台项目共分为两期开发,项目总 占地面积 约11.59 万㎡, 建筑面积 约 34.77万㎡, 容积率 3.0, 绿化率 30%,总规划3077套 高层住宅 ,由20栋 高层住宅 环湖围合组成,打造 建筑面积 约75-135㎡瞰江御湖美宅。
项目12大价值
规划利好:未来东莞东部发展新中心,打造松山湖2.0;
产业升级:知名企业进驻,约200亿城市升级;
交通规划:R3线规划、从莞深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东部快速干线;
生态资源:毗邻东江,江滨公园、黄大仙公园双公园配套
项目规模:35万㎡社区,大体量,大规模;
园林配套:恒大皇家园林,中心湖景;
商业配套:自带7400㎡社区商业;
会所配套:室内恒温泳池,集乒乓球室、桌球室、健身房、儿童乐园、钢琴室等奢华配套;
教育配套:自建21班双幼儿园;周边名校林立,助力精英成长
一级物业:恒大金碧物业拥有国家一级资质,24 小时为业主提供细致贴心的服务。
品质精装:9A精装,全采用国内及国际前十名品牌产品,品质得到足够保障;
实力房企:恒大集团,世界500强;万亿房企,品质护航
区域规划和发展
区位|大湾区融合地 松湖东部核心
①企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城市,松山湖东部工业中心。
②2020年4月松山湖东部工业园正式启动,正式拉开了“松山湖1+9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大幕。
③企石主动承接松山湖东部工业园统筹开发的辐射和外溢效应,带动和助推企石及周边地区的高质量发展。
产业|200亿投资落户 打造经济增长极
①企石招商引资约200亿,11个项目2018年已在施工,13个项目于2019年动工,其余项目预计2020年全面动工。
②区域内已引进鼎峰、鸿发、中晶、健达、莎米特等知名企业,为企石发展保驾护航。项目南至松湖东部工业园,总投资约100亿。
③其中5个重点项目动工,投资额15亿元;12个项目签订投资意向,投资额54.3亿元,松山湖东部工业园按照“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能管理”的思路,将打造成为松山湖新的经济增长极。
多维立体交通
交通|多维交通环绕 从容执掌繁华
①恒大悦龙台,据松湖东部核心,从莞深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东部快速干线,省道S120等路线构成了“五横五纵”交通网络,从东部快速干线到城区约40多分钟即可到达。
②R3线(建设中)东部工业园站就在项目对面,不足1公里范围内;畅享全市便捷,9站畅达松山湖,通勤时间约25分钟,生活工作两不误。
③项目毗邻东江大道、江南大道、约2公里直达企石镇政府。
生态环境
生态|坐拥一线江景 坐享生态大境
①恒大悦龙台,取工天然,揽一线江景资源,享生态大境。
②项目距东江约170m,真正坐享稀缺一线江景景观;
③距江滨公园约200m,娱乐、运动、休闲一步之遥;
④距离黄大仙公园约2公里休闲、运动、健康鲜氧每一天。
项目周边商业
商业|醇熟商业配套 精彩先人一步
自带逾7400㎡国际风情商业街区,餐饮、生活、服务等醇熟业态环伺左右,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生活所需,以及全方位购物体验。
项目周边约2公里范围内涵盖汇鑫百货商场、华通城商圈、企石购物中心、润升百货、华洲购物广场等众多购物中心,畅享城市繁华。
教育配套
恒大悦龙台周边 教育设施配套完善,小区自带21班幼儿园、小区周边5公里包含有企石中心小学、企石中学、东莞市第七高级中学、企石中心小学、江边小学、让孩子享受全方位的资源教育!
园林设计
园林|皇家欧式园林 悦享绿色“森”活
①恒大悅龙台倾力打造企石首个双园林社区,约14800㎡中心园林,约22000㎡主题园林;
②臻选百余种名贵树种,全冠移植;以移步换景的造园神韵,将各种景观相融交织成一幅尊贵优雅的绿色“森”活画卷。
户型介绍
位置:东莞恒大悦龙台项目位于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
占地面积:11.6万㎡
建筑面积:34.78万㎡
产权周期:70年
容积率:3
项目货量:合计3142套,约70-130㎡2-4房
70㎡两房两厅一卫
95㎡三房两厅两卫
101㎡三房两厅两卫
109㎡四房两厅两卫
120㎡四房两厅两卫
🏡🌈(东莞)松湖悦龙台售楼处电话☎️400-033-1899转2222【售楼中心】
松湖悦龙台营销中心电话:☎️400-033-1899转2222【营销中心】
✅温馨提示:网上售楼中心〢预约可享内部优惠〢匠心钜制恭迎品鉴〢
11月13日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政策全文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