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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慈溪站 2024-11-24 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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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础信息

地址:东莞樟木头镇南城路

总建面:6.7万/㎡,其中住宅面积46841.43㎡

遇见就是缘分,点关注,买房不迷路!

户型:建面约103-141㎡三至五房、建面约210㎡瞰山大平层

高拓展空间,七种不同户型入眼皆是匠心品质。户型采用 T 字形的形态,绝大部分户型保证南北向,两端高大的阳台落地玻璃门确保住户能享受到温暖的阳光和清凉的穿堂风,同时也为两边的空间提供了优越的观景条件。

住宅建筑塔楼突出现代感,工艺感,大气简约,色彩采用中性暖灰及太空深灰搭配呼应主流色彩的运用,住宅入口大堂大理石门套大气简约贵气十足,精巧的线条彰显富贵之家的气质。

以智能生活、尊贵享受、精工品质、星级配套等标准重塑都豪秩序。每一扇门都采用优质木材及定制入户门,搭配智能电子锁和彩色可视化对讲机。每一盏灯的设计都合乎人类情感需求,璀璨灯光,见之,喜悦,拥之,温暖。统合居住的仪式性、舒适性、安全性,通向睿智、清雅、品质生活。

从门口富有当代艺术特色的“神鹿”:鹿与“禄”谐音,寓意美好;到屏风下的“有米”:这是广东人的美好意愿的祝福语,寓意有财富。目之所及,皆是幸福密码。

精英团队,15年聚力深耕

一村山庄背后的开发商是东莞市连大商业有限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开拓进取,公司业务目前涵盖酒店、购物中心、房地产等多元化体系。该项目设计公司TWD(Twin Win Design)东越设计公司,是室内设计行业的酒店设计专家,也是高端地产项目的主要设计团队。其设计项目遍布全国 30 多个地区,包括万科的海琴湾项目“臻”系列,深圳湾 1 号 T6、T7、V6 等卓越的项目。

其创始人陆守国曾多次荣获国内外优秀设计奖项,曾参与设计深圳湾1号、中山星汇湾等高端项目。一村山庄由陆守国团队亲自操刀。一村山庄将是他们合作取得的又一卓越成果,更是一座百年城镇的豪居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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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政策全文如下: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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