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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慈溪站 2024-11-26 13: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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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项目地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通海公园旁

物业类型:沿街底商,小高层

占地面积:约5.7万㎡

计容面积:约14万㎡

装修配置:精装交付,全屋中央空调

产权年限:70年

容积率:约2.5

绿化率:约40%

总户数:住宅1026户(可售948户)

车位户数:1087户

住宅产品:

①建筑面积约125㎡的3房2厅2卫

②建筑面积约135㎡的3房2厅2卫

③建筑面积约143㎡的4房2厅2卫

物业管理:招商积余物业公司

【百年招商局 央企巨擘 与时代共发展】

招商局集团创立于1872年晚清洋务运动时期,距今已有151年发展历史,是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先驱,在中国近现代经济史和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招商海南 与自贸港共美好】

招商局集团于2018年与海南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联合旗下招商蛇口在内的5家单位合资设立招商局海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围绕“国家所需、地方所想、招商所长、公司所能”形成一个总部、两个园区、两个平台、多个业务的发展格局。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 海南科创高地】

地处三亚西翼发展核心的崖州湾科技城,是海南自贸港13个重点园区之一,总体规划面积约69.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南繁科技、深海科技及科教研发三大主导产业,是三亚培育产业转型新业态、打造海南自贸港建设科创高地的重要增长极。

【一湾所汇 只此臻园】

择址深海科技城芯 享多元醇熟配套生活

在海南科创高地—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热土之上,招商蛇口秉承臻系产品标准,于三亚深海科技城核芯区位、通海公园旁,集萃周边生态休闲、菁英教育、活力商业、优质医疗、交通出行等醇熟配套,定制一线公园改善精装奢居—招商臻园,

【臻质生活艺境 回应自然邀约】

招商臻园,与通海公园中央休闲水岸对望,以社区户外悠享泳池、全龄互动的架空层功能活动空间、轻奢疗愈度假园林及精装交付的奢阔尺度室内生活空间,为业主构筑多重美好生活场景。

1、美学建筑立面

【简洁线条 构筑潮流美学】

2、尊崇归家动线

【三重礼序 演绎归家仪式】

3、轻奢度假疗愈园林

【六感空间 人居自然艺境】

4、互动架空层

【多元互动 全龄生活聚场】

5、精装交付 犒赏品质生活

【考究细节 享受每刻欢愉】

三亚招商臻园户型赏析

A户型,约125平米,三房二厅二卫

B户型,约125平米,三房二厅二卫

C户型,约135平米,三房二厅二卫

D户型,约143平米,四房二厅二卫

图中右下角4种颜色,对照选择户型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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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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