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三亚楼盘资讯:海语东岸(售楼处)首页网站-海语东岸-海语东岸欢迎您-海语东岸楼盘详情@售楼处

搜狐焦点慈溪站 2024-11-26 09:46:13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三亚)海语东岸售楼处电话☎️400-033-1899转2222【售楼中心】 海语东岸营销中心电话:☎️400-033-1899转2222【营销中心】 ✅温馨提示:网上售楼中心〢预约可享内部优惠〢匠心钜制恭迎品鉴〢

🏡🌈(三亚)海语东岸售楼处电话☎️400-033-1899转2222【售楼中心】

海语东岸营销中心电话:☎️400-033-1899转2222【营销中心】

✅温馨提示:网上售楼中心〢预约可享内部优惠〢匠心钜制恭迎品鉴〢

占地面积:约1.9万㎡

计容建筑面积:约6.7万㎡

总建筑面积:约9.2万㎡

容积率:3.5

绿地率:35%

车位:687个(地上87个新能源车位,地下600个)1:1车位配比

规划总户数:696户,4梯8户,1、2号楼19层,3、5号楼26层

央企现房销售

76㎡两房一卫、215万起~235万

92㎡两房两卫、270万左右

94㎡三房一卫、290万左右

物业公司: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物业管理费3.98元)

交房时间:2024年5月30日

中国铁建·海语东岸项目购房服务

三亚东岸CBD城市中轴资产

中国铁建·海语东岸位于三亚中央商务区东岸CBD单元(三亚中央商务区是海南自贸港11个重点园区中唯一位于城市核心区的园区)

周边汇聚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国际一流商业集群,依托世界级空港群/海港/路网/城铁及轨道等多维路网,畅达三亚擎动世界

都会旅居优择享受城市繁华

项目位于三亚CBD繁华区域,汇集一座城的优质资源,周边荟萃旅游、商业购物、商务、医疗、生活等各类配套资源。与三座免税城(海旅免税城 /海旅二期/海旅免税奥莱)直线距离500米,吃住玩购娱一应俱全,距三亚湾直线距离约5公里,同享繁华配套又享近距离海湾

🏡🌈(三亚)海语东岸售楼处电话☎️400-033-1899转2222【售楼中心】

海语东岸营销中心电话:☎️400-033-1899转2222【营销中心】

✅温馨提示:网上售楼中心〢预约可享内部优惠〢匠心钜制恭迎品鉴〢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