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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慈溪站 2024-11-23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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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小玥城】

东莞城区·真·最后上车盘

均价9字头 刚需上车 超强推介

建面约95-131㎡观山揽湖·花园洋房

20分钟南城CBD | 横岗富人区 | 千亿产业配套 | 2.2万㎡风情园林

【项目介绍】

建筑面积约8万㎡,花园社区,观山揽湖坐拥自然资源;

项目规划:规划4栋高层住宅,首批货量500套,货量充裕;层高3米,首层架空(6米),2梯5户,舒适人居典范;

项目定位:潮流年轻生活的潮居社区,自带社区商业,满足一站式的衣食住行;

【配套价值】

多维交通 畅行大湾区

厚街处于东莞轨道枢纽,30分钟可达广州、深圳、香港;

东莞地铁R2线拥有4个站点(陈屋、寮夏、珊美、展览中心)、穗深城轨、虎门高铁、广深高速出入口;

约1公里广深高速路口,约3公里R2线珊美地铁站,约5公里穗深城轨,约10公里虎门高铁站;

高新产业聚集 人口持续增长

厚街划分五大功能区,本案所处的中部高新科技企业片区,项目周边2km范围内以智能制造业、高新企业为主。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各类制造业产业园合共占地面积超过300万㎡。

未来高新产业集群高度聚集,将带动人口量剧增,保守估计约有10万+劳动人口数量。

城央商业 举步繁华

20分钟到东莞CBD,30分钟即达民盈·国贸城,尽享城央繁华配套;

距离厚街中心商圈康乐南路仅2个红绿灯,15分钟内奢享万科城市广场、万科生活广场与厚街万达三大繁华广场一体化,丰盛商业、休闲、娱乐、教育、医疗、酒店配套近在咫尺。

各类中西餐饮、酒楼食肆逾1000家,万达、万科等特大型商业网点200多个,专业市场52个,各类商业网点1.3万多个,住宿、购物十分便利;

【产品价值】

约2.2万㎡风情园林社区

约22000㎡精致现代风情园林,规划有氧跑道;

约100米超宽楼间距,开阔视野无限延伸;

主题架空层,涵盖会客、健身与儿童活动等功能;

私家车库,出入有位,停车随心;

家门口的商业街区

家门口的繁华商业,自带体验式商业街,汇聚特色餐饮、零售商业、健身房、培训机构等业态,形成社区1公里贴身生活配属。居于此,不必驱车,家门口即可满足对生活的所有期待;

惬意生活情景 承载生活温度

主题架空层,营造邻里沟通泛会所;

私家车库,出入有位,停车随心;

2万㎡精致园林,悠享生态与运动碰撞;

品质交标 尊贵享受

一楼入户大堂,高标体现,尊享品质礼遇;

标准层电梯大厅,公共区域彰显品质格调;

均价9字头 东莞城区最后上车住宅盘

政策打压,楼市反弹,价格持续走高;东莞市2021年整体均价为28000元/㎡,部分热点片区新房价格已破“4”,厚街新房均价约27000元/㎡。

项目均价9字头,抄底城区,不限购不限贷,无需社保;

两梯五户 舒适人居

精品居住社区,繁华不过几分钟的距离;

全明户型,方正实用,科学布局,高效实用;

动静分区,干湿分离;

超10米阔绰景观大阳台,饱览山湖美景;

【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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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的

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政策全文如下: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一)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后,税务机关新受理清算申报的项目,以及在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已受理清算申报但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公布前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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